助學
一、目的意義
省、市、縣慈善會聯動,整合資源、形成合力、精準救助,在國家級貧困縣開展慈善助學活動,助力脫貧攻堅。
二、項目名稱
全省慈善會2018年“助力脫貧攻堅·點亮學子希望”慈善助學行動。
三、資助范圍
國家級貧困縣、部分省定貧困縣建檔立卡戶、低保戶中,2018年被本科院校錄取、籌集學費困難的學生。已接受過其他資助的,本項目不再資助。
四、資助標準
原則上每縣不超過100個資助名額,每名學生給與不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資助,各市、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助標準。
五、資金配比
根據市、縣確定的資助標準,省慈善總會與市、縣按照1︰1的比例承擔助學經費。市、縣兩級承擔比例,由市、縣慈善會協商決定。
六、資助流程
(一)屬于資助范圍內的學生向戶口所在地縣慈善會申請??h慈善會審核資料后,將符合條件的通過市慈善總會報送至省慈善總會。
(二)省慈善總會審核后,確定資助名額和資助對象,并通過河南慈善網向社會公示。公示無異議后,省慈善總會將資助名單通過市慈善總會反饋給縣慈善會,并通過市慈善總會將助學資金撥付給縣慈善會。
(三)省慈善總會在鄭州組織助學活動啟動儀式。各市、縣慈善會分別組織發放儀式,將助學款發放給學生。
七、信息公開
(一)各市、縣慈善會開展慈善助學活動信息,由市慈善總會匯總并及時向省慈善總會報送。
(二)資助學生名單通過河南慈善網向社會公開,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
八、宣傳工作
(一)省、市、縣慈善會同時進行宣傳。
(二)宣傳時,要明確省、市、縣聯動這一特點。
(三)各市、縣舉行集中發放儀式時,應稱“全省慈善會2018年度‘助力脫貧攻堅·點亮學子希望 ’慈善助學行動XX市(XX縣)助學金發放儀式”